医馆内。
佣兵和木棍党的人已经走出了医馆,这里只剩下了朱天还有刚买完早餐回来的赖德。
刚刚,赖德买完早餐回来的时候,走到了医馆所在的大街,看着门口外站着的一两百号人,竟然鼓足了勇气挤了进来。
进来后,他等着朱天把那份羊奶和烧麦吃完,问道:“什么时候回和平小镇?”
事实上,朱天的腿已经有了见好的趋势,在前几天的时候,老医师还会拆开木板,用那双枯瘦的双手捏一遍朱天的骨头。这已经好几天了,老医师再也没有拆开过朱天腿上的木板。
伤经动骨一百天,这个道理似乎并不适用于这个世界,朱天现在就有着拆开左腿上固定着的木板的冲动。
听着赖德提起和平小镇,朱天看了他一眼,嘻嘻笑道:“你似乎在担心着什么?我猜你是想多莉了。”
赖德也吃完了最后一个烧麦,他把油纸揉成了一团。“没有,”他说,“我在担心着皮克……他已经很多天没有苏醒过了。”
“你可以通过魔晶石和他说话。”朱天道,“如果他要身体的控制权的话,我会义无反顾的交给他。我并不怎么留恋这个世界。要是有哪天我真的和皮克争夺起身体,请你记住——你可能永远看不到皮克了。这些话是看在你每天都换着样给我买可口的早餐,我才会告诉你的。”
“喔。”赖德颇显无聊地应答着。
“你不要这一副心事重重的好不好,让人看了很不爽!”朱天不耐烦道。
“怎么?要不我把艾玛叫出来,你或许很喜欢和她说话。”赖德耸了耸肩,语气里带着某种暗示的意味。
朱天眯起了眼睛,隔着一张桌子看他。“你原来在担心这件事情。”朱天呵呵笑道:“你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或许,你也应该觉得这个世界越来越有趣了,一想到你来自另一个世界,我就不寒而栗。”
“你在害怕吗?害怕我把皮克吃了?或许你现在需要一下来自妈妈的安慰,如果我会唱摇篮曲的话,我一定会唱给你听的。”
“你唱的歌不听也罢,马戏团应该需要你。”赖德反讽。
“哦?有趣,你还听过我唱歌啊?”他哼唱了一番。“你听我唱过这个吗?”他问。
“没听过,不过现在你哼哼的让我心烦。”
朱天没有理会他的糟糕脸色,像是想起什么了一样,自顾自说道:“这算是另一个世界的抒情音乐,叫做‘传奇’。如果你知道歌词,你就会明白那种天真烂漫、优美又哀怨的感觉。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经常在ktv唱这首歌,我怎么也忘不掉那种空灵浪漫的感觉。好吧,别问我ktv是什么……”朱天把视线投进窗外。这是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金色的太阳照射着一切,热情燥热满是生机。“我遇见她那晚和此时的场景差不多。”他轻声说着,“我无父无母,跟着一个黑暗势力的老大活到了十六岁。有一天我的腿被另一伙黑暗势力的人敲得肿起好高,就是因为一个乡下的女孩。当时我和我的老大路过乡下,听到一声尖叫,就见她从一处田野中跑来,后面跟着三个男人,我老大拿出刀对付他们,我则站在女孩身前保护她。她只大我两岁,黑头发,皮肤白白的,那张水嫩的脸教人看了就心疼。最起码,那一刻我的心被融化了。虽然她是乡下女孩,又一副稚嫩的样子,或许有一个星期都没有洗过澡了……但我就是爱上了她。那三个男人已经几乎把她的衣服撕成粉末了,白花花的身体若隐若现,我立刻脱掉身上的皮衣,把她裹在了里面,老大则靠着一把小刀把那三个人赶回了田野,虽然他们趁机用木棍敲了一下我的腿,但我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你应该从来未感受到过那种英雄救美的感觉。后来,我们把她送回了家,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她母亲发烧去世后就只剩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应该是他父亲出去做农活的时候,那些流氓才有机会……唉,我也不怎么了解当时的情况。”
“当时老大一心要回去叫人抓那几个流氓,那时,我觉得老大真是对我太好了,我认为是老大觉得那群人伤害了我,要为我报仇。我在女孩的家里修养了两天,在她父亲出去做农活的时候,我会把她带进小镇里的ktv唱歌,老大则在乡下抓那几个流氓。”
“她比我想象的更聪明,什么歌她只听了一遍就会唱了,我一边教她唱歌一边教她喝酒。那年我十六岁,算是成年了。总之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正发现她和我一样躺在床上。她仿佛什么也不懂,只是很害羞,而我,在害羞的同时也有点害怕,我那时候想着未来怎么对她负责,应该去攒多少钱去她家提亲。真不知道哪来的邪念,我开始每天都去找她,听她唱那首歌,然后每天都把她都带回到我的出租屋里去……在出租屋内,她还会给我唱歌,就唱那首——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那时,我产生了一种错乱的感觉,我感觉时间都静止在了那里,那种奇异时刻实在让人忘不掉,我还再想着,时间永远静止在那里就好了……”
“你爱上她了?”赖德的语气饶富兴趣。
“我们还偷偷结婚了,虽然只是形式上的,我们假装举办了一次无人的婚礼,假装入了洞房,想想很好玩……”朱天又哼起了那首歌,“其实有点可笑,对不对?”
“十六岁就有了自己的女人,真有你的。”
“唉,一个十六岁的男孩能想什么?我连她的父亲我都不敢见,却直接给她带到了我的出租屋过起了夫妻生活。最后她老爸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来到小镇找到了我们,我的婚姻到此结束。”他缓缓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宛如一个死人。
“他把那女孩带走了?”
“是的,然后还附赠了我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差点把我杀死。”朱天停顿了一下,呼出了一口气,接着平静说道,“他说他不是那女孩的父亲。其实,嗯……用这个大陆的话来说,那女孩是个小夜莺。从那天的乡下路过偶遇她,到那三个流氓,整件事情都是我老大安排好的。他把我从小养大,希望我成为他最可以信任的打手,然后……他认为我体验男女之事的时刻到了,便精心策划了这一切。这是我的第一次,所以他付了双倍的价钱。”
“后来老大找到了我,为了让我明白女人并不值得信任,他把我老婆也带了回来,同时,他还带回来了那三个流氓。说实话,他们出的价钱很高了,折合成这个世界的货币应该算是一个金币了,花柳街上大半的小夜莺应该都不值这个价。老大把我按在门外,让我听着里面狂欢的声音,我能听出来,她很开心,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更加主动。”阳光刺痛了他的眼,他缓缓闭上眼睛,轻声说着。“老大随后让我进去,并给了我很多钱,他说过了这么多天了,应该给多给人家一些酬劳。”
应该是过了很长时间,他听见了赖德浓重的呼吸声。“管我十六岁还是六十岁,有人敢这么对我,我非要和他一起死。”
朱天转头面对他。“那我要向光明之神祈祷你并不会有这个机会。”
他被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却感觉正被寒冰覆盖,他不再盯着阳光,阳光再美,也难以引起他内心的波动,缓缓地闭上眼睛,浑身却抑制不住地微微颤抖。但没过多久朱天竟然睡着了。他梦见了那个世界,这次他坐得高高在上,俯视着一切,手里正拿着一把带血的刀,看着下面的一地尸体,老大就躺在尸体中央……
“朱天!”皮克的声音急促而低沉。
朱天立刻清醒。冥冥中,他“看见”了皮克的精神力飘荡在屋子里。
“朱天,我们错了!约逊城警备长隆努尔同格雷斯·格伊是一伙的!”
“什么!”朱天明显一怔,然后从床上坐了起来。“弗兰克他们联系到警备属的人了吗?”
是的,他们本来的计划,就是向约逊城的警备属揭发和平小镇的格雷斯·格伊镇长……
第140章 佣兵团中的奇葩们
弗兰克带着三十多号佣兵兄弟走进警备署的时候,正看见一群轻甲骑士围在警备署的门口,当他们路过那群轻甲骑兵时,他清晰地感受到了身旁兄弟们的炙热目光。
精良的轻甲、闪烁着银光的长剑、高大的奥丁战马,哪一个男人见了不会双眼放光呢。就算是牙牙学语的孩童见了,都会忍不住跟在这群骑士的身后吃尘土吧。
反看他们自己呢,粗制滥造的斧子、生了锈的弯刀、箭头钝化的羽箭……好吧,完全没有可比性。
总有一天,森林狼佣兵团也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坐骑的。佣兵团长弗兰克这样想着。
同那些轻骑兵一样,弗兰克让自己的兄弟们等在门外,自己则走进了警备署大楼。
“嘿!看这些家伙的马!看这粗壮的马腿,还有这饱满的后臀。”弗兰克走进去之后,笑脸加鲁围着一名轻甲骑士转了一圈,脸上露出了好奇的神色。“这都是一等一的奥丁战马啊!”
小小鸟是佣兵队伍中身材最矮最瘦的一个,就如他的外号一样,他是佣兵团里面身材最瘦弱的一个。他长着一副尖嘴猴腮的模样,手里拿着一支完全不符合他身材的长弓,看起来有点滑稽。只见他轻松地在众多战马的身边来回穿梭,有时,他会矮身从战马的腹下穿过去,那些马儿也不受惊,像它们的主子一样,一副冷峻的表情。“这些还都是统一的公马!一匹奥丁母马都能卖上十个金币,那么这些公马……”
“每匹五十枚金币!这里一共三十匹!嗯……那就是一百五十枚金币!”蠢货伯爵发表演讲般的抢过了话题,大声宣布着。只见他拿着一根长相古怪的手杖,却从来都不会让自己的手杖接触到地面。只有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根看起来老年人才会拿出门的手杖里面隐藏着锋利的枪尖,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被那个枪尖阴死过了……大家叫他蠢货伯爵也是有原因的。两年前,这个自称是伯爵的家伙加入到了弗兰克的佣兵队伍之中,要成为一名真正的佣兵来体验生活,并自荐自己负责统计佣兵团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刚开始,大家确实被他那一副贵族作派震慑住了,但当这个所谓的“伯爵”掌管一个月的财政大权之后,大家赫然发现,他们已经离破产边缘不远了……总之,那时大家都在怀疑,是这个满是贵族装灯气息的家伙贪污了团队的佣金,然而,在他们深入的了解这个所谓的“伯爵”之后,完完全全地发现他就是一个蠢货!一个二百五!
你见过购买一个地瓜用一枚金币的伯爵吗?
你见过购买一袋朗姆酒用一枚金币的伯爵吗?
你见过购买一筐苹果用一枚金币的伯爵吗?
如果你没见过的话,那么请你加入到弗兰克的佣兵团,你绝对会被这位豪掷千金的伯爵惊掉下巴的!当时,佣兵们还记得他们审问这个“伯爵”时候的场景,他们永远忘不掉这位伯爵说的一句话——作为一个高等贵族,当然不能吝啬手中的金币!
佣兵们只回了他两句话——去你爹的贵族!那他妈的是你的金币吗?
最后,他们让“伯爵”整整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并剥夺了他的财政大权,还给他扣上了蠢货伯爵的帽子……直到现在,蠢货伯爵还没有还清两年前欠下佣兵团的债务……
“别人都叫你蠢货伯爵,你怎么没有自知之明呢,别在这里搬弄你的算数本领了!一匹奥丁战马五十枚金币,两匹就是一百枚,三匹就是一百五十枚、四匹就是二百枚、五匹就是……”
“别查了!你个二百五!等你查完天都黑了!”黑蛤蟆打断了小黄毛的无用功,“大家离这些骑兵远点吧,咱们身上臭烘烘的,人家都露出厌恶的表情了。”
小黄毛不像平常奥丁人那样纯金色的头发,他一头黄得发青的头发似乎在向大家昭告着他的营养不良。只见他还在认真地掰着手指头数着。“十匹就是五百枚、十一匹就是六百枚……咦?不对!不对!重新再来一遍,一匹五十枚、两匹……”
这时,一名身着轻甲的中年人从警备署里面走了出来,只见他对着那群轻甲骑兵命令道:“把剑都收起来,我们只是去驱赶一些见鬼的杂碎,像是赶苍蝇那样赶走他们就好了。”
“嘿!需不需要我们帮忙!”笑脸加鲁露出了他那张看起来很是诡异的笑容,同中年人说道:“我们森林狼佣兵团专门负责赶苍蝇的任务,刚刚我们的……额……老板还说我们是一堆牛粪,对的,就是牛粪哈哈哈哈!或许不需要你们去赶,你只需要雇佣我们,让我们跑上一圈,他们就跟着我们跑啦哈哈哈哈哈哈!”
佣兵们随之大笑,中年人和他身后的轻甲骑兵却依然是一副冷峻的神色。
“是啊!是啊!我们的佣金也不高哦!只需要付给我们一匹奥丁战马就好!”小小鸟笑着接腔。
“你们是什么人?”看着眼前这群明显营养不良的家伙,和平小镇镇长格雷斯·格伊皱着眉头问道。
是的,这位从警备署中走出来的中年人就是和平小镇的镇长——格雷斯·格伊。
“我们是森林狼佣兵团!”刚刚加入佣兵团的新手佣兵突然抢过话来,说道。“你们警备署有点差劲哦!我们可是接到了找回王国军备武器的任务,等我们把那些武器找回来,你们……”突然,新手佣兵感觉到有人用尖锐的东西从后面戳他,他愕然回首,愤然举起了手指。“蠢货伯爵,不要用你那见鬼的手杖戳我的屁股!老子的裤子可是从裁缝店新做好的!你再戳我,我会让你后悔!”
“哟哟哟!新鸟开始挑衅老鸟咯,蠢货伯爵,不是我挑事,作为一个男人,这要是我,我可忍受不了这样的屈辱。”一个纤细的声音娓娓道来。
“作为一个男人……哈哈哈哈!这是我听过最好笑的笑话,我的娘炮先生,请你不要总是念你这句口头禅了,你说一次我就要笑一次……哈哈哈!”笑脸加鲁好不掩饰地嘲笑着。
笑脸加鲁的笑声总是那么有感染力,佣兵们的大笑声在警备署的门口回荡着。
“哼!”娘炮先生冷着脸娇喝了一声,这声娇喝尖锐而妩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谁家的小夜莺跑了出来。只见他捏着兰花指放在自己裸露在外的锁骨上,愤愤而又娇媚地扭过了头去。
见他这幅模样,大家不禁都打起了冷颤……
就在这时,小黄毛掰着手指头,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算数大计:“我数出来了,三十枚战马是一千五百匹金币!见鬼!竟然有这么多的金币……”然而,大家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
另一边,格雷斯镇长冷眼看着这一切,黑色头盔下的两根粗眉狠狠地皱在了一起,表情阴阴的。只见他沉寂了好一阵,又重新走进了警备署……
第141章 “守卫长格格斯”
“你说你叫弗兰克?佣兵团长?一个三十多人的佣兵团队?”隆努尔警备长皱着眉头问:“你的消息可靠吗?你要知道,擅闯一个镇长的家所要面对的后果,一旦他把你们告上王都,你们这个所谓的森林狼佣兵团怕是要去王国地牢里面去接任务去了。”
“所以,我才来找您来了。”弗兰克明显愣了一下,随即说道:“我的意思是请您派出几名警备员,跟随我们一起去和平小镇搜查,哦不,是我们跟随您一起去搜查,主要功劳属于您的警备署。”弗兰克觉得的自己反应真是太快了,这个胖子警备长一定是想贪功才一而再的阻拦自己的。他才不在乎什么狗屁的功劳,什么王国荣誉,他现在只想完成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冥冥中,他感觉得到,可以从这次任务中收获到不小的收获!
“这……让我再想想吧,这件事是一定要做好统一部署的……咦!正好,格……格格斯大人,我的守卫长大人,你来的正好!”隆努尔差点说漏了嘴,他用他那白花花的胳膊抹了一下脸上的汗渍,急忙大声说道:“守卫长大人!我现在需要你!来,我们正在商讨关于那批丢失的军备武器的事情!我需要你的建议!”隆努尔一字一顿地强调了守卫长这三个字。他等格雷斯走到身前时,立马站起来对着弗兰克介绍道:“我亲爱的森林狼团长大人,我要像你隆重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警备署的守卫长格格斯,负责统辖约逊城内的王国卫兵,他手下可是有着不少武技高超的人呢,或许你们可以聊得来。”
武技高超?难道说的是外面那些轻甲骑兵吗?这人是那群骑兵的头头?
刚开始,弗兰克还有些狐疑地看着这个“格格斯”,他并没从这位守卫长大人身上感受到一点的武者迹象。后来,当“格格斯”摘下那顶泛着寒气的头盔的时候,他打消了内心的疑虑。
只见这位守卫长大人一半头发枯黄,一半头发苍白,弗兰克不由得在心中想到,这得是付出了多少的心血才能把头发累白啊!而这个守卫长大人的面孔看起来只是一位中年人,应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
“你好守卫长大人。”弗兰克做了一个抚胸礼。
“格格斯”单手抚胸回礼,只见他面容冷峻,淡淡说道:“请您详细讲诉一番,如果情况属实,还请您全力协助我找回丢失的军备武器。”
“这个消息来自我们的雇主,他雇佣我们帮助约逊城找回那批丢失的军备武器,听说那批军备武器本来是要运往北方的无尽长城,借以抵挡异族。我觉得这项任务很有意义,所以我就接了下来。”弗兰克顿了一下,说道:“据可靠消息,那批军备武器被和平小镇的镇长所偷,此时就藏在镇长家城堡的地窖中!”
说到这里,弗兰克看着眼前这名守卫长,等着他的回复。而这名守卫长却没有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只见这个头发半黄半白的中年男人深深地看着隆努尔警备长,眼神中闪现着冷酷的光芒。
被他这吓人的目光所摄,隆努尔警备长立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看着他微微地摇了摇头。
这是什么意思?弗兰克看着两个人不禁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那么请问,这个可靠的消息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你的雇主又是谁?”他转头看向弗兰克,冷冷问道。
弗兰克听着守卫长的疑问,迟疑了一下,说道:“恕我不能详细告知,我们佣兵有着自己的信誉,并不能把雇主的身份透露出去。”
“不行!”这时,隆努尔警备长陡然急促说道:“我想起来了,没有证据,是不能搜查一个镇长家的。和平小镇不属自由城邦,那是贵族的私人领地,想要搜查一个贵族的领地,我们还需要获得王都的审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和平小镇隶属海吉维·亚克尔男爵,想要动和平小镇的镇长,我们得传信回王都得到审批。”
“那不就打草惊蛇了吗?”弗兰克并没有听出警备长的语无伦次,他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皱眉道:“如果传信回王都的话,来来回回至少得半个月,时间太长了!而且,万一那个所谓的男爵和镇长是一伙的呢,等我们获得了王都的审批,军备武器被他们悄悄转移了怎么办?”
隆努尔不禁一滞,心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他不禁和“守卫长”对视了一眼。
我们的和平小镇镇长大人“格格斯”已经暗暗在心里骂了这个胖子一百回了。你还想传信回王都?还想把海吉维·亚克尔男爵扯进来?你是个蠢猪吧!就算你要拖时间,能不能不把话题引向海吉维·亚克尔男爵,你难道不知道我家正准备和人家联姻呢吗?
事态发展到了这里,似乎已经无法挽回了……
“额……”看着“格格斯”意味深长的目光,隆努尔警备长又想了一下,说道:“现在约逊城内正有黑暗势力作乱,我们还需要派遣守卫长大人去驱赶那些混混,这件事不能拖,等这件事解决后,我再想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弗兰克并不知道朱天安排木棍党这一环节,本来,朱天是想靠着木棍党和弗兰克联手,一起去抄格雷斯的家。然而,通过皮克的精神力探查得知,约逊城警备署竟然直接把格雷斯镇长请出来了,所以说,此时镇长家的城堡就相当于一处空宅,朱天想着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地让木棍党的人也参与进来了,所以,他就单独派了弗兰克的森林狼佣兵团……
而森林狼佣兵团团长弗兰克这时却犯难了,主人让他来警备署找人一起去抄镇长的家,而这个警备署却开始来回踢皮球,一会儿把皮球踢到王都,一会儿把皮球踢到了什么亚克尔男爵,这会儿,他又把皮球踢给了木棍党……更让他绝望的是,这个长得像个皮球一样的警备长竟然开始在那里写写画画,这就写信给王都吗?难道这是做着两手准备?
一封信交给了“格格斯”,隆努尔满脸真诚地看着他。“请……你务必收好这封信。”
此时,弗兰克不知道的是,隆努尔警备长比他更难,他不仅要想办法拖住佣兵们,更要洗清自己的嫌疑。是的,他已经从格雷斯那眼神中看出了深深的怀疑,格雷斯仿佛在怀疑着是自己透露了风声……这封信,属于投诚。
“够了!”弗兰克眼中的守卫长格格斯并没有接过警备长的信封,突然大喊了一句,紧接着说道:“既然人家有着绝对的把握,那么……就直接去搜查吧!这关系到王国军备武器的走向,和普遍的情况不同,我也赞成没有必要给王都传信了,这时,就要采取特殊的措施!”
什么?带着一群佣兵搜查你自己的家?你赶快醒醒!隆努尔警备长瞪大了眼睛,用眼神示意着格雷斯。
而格雷斯,却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这一眼,让他如坠冰窟。
难道……
“弗兰克团长,我答应同你一起去往和平小镇,不过,请你告诉我……你的雇主是谁?”
“这我真的不能说!”弗兰克摘下了胸口的银质勋章,用手摩梭了一下上面的森林狼头像,脸上涌出了一股骄傲的神色。“你看,我们有着自己的荣誉,森林狼永远以团队为先,我说的所有话都要对我们的团队负责。”
“好!很好!我很敬佩弗兰克团长的团队精神!那么还等什么?我们快走吧!”
弗兰克终于露出了笑容。“好!我们走!警备长大人!回见!”
看着那两个离去的背影,隆努尔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这一下,却直接把椅子坐得稀碎!椅子腿断裂成数截,有一处锋利的木屑刺进了他的肉里,汩汩的血液向外留着。然而,他却没有任何感觉般地坐在地上,喃喃念叨着:“疯了!疯了!这可怎么办?”
第142章 讨厌鬼路西斯
夏日即将过去,时间就要步入秋季,大部分穿着短袖的佣兵已经感觉到了丝丝凉意。
这是一片绿意盎然的平原,地处约逊城北,这里的野草可以没过小腿,不时有几只灰白色的兔子从野草中跃起,然后又藏进地洞之中。沿着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平坦小路,佣兵们有条不紊地前进着。
“老大,那人真的是魔法师吗?加鲁说那个人有着神奇的魔力,可以操控无形的幽灵作战,我觉得他一定是在吹牛,或许,是那个人把你们所有人都骗了。”新手佣兵中,有一个叫路西斯的年轻人,他走在弗兰克的身边,语气中充满着质疑。“我看那个家伙是在装神弄鬼,只是碰巧知道了军备武器的下落。不然你下次让他给我表演一下操控幽灵的魔法。”去往和平小镇的路上,路西斯回忆到了那个医馆中的情形,那个蓝帽子年轻人闭着眼睛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坐了一早晨,而他们这群佣兵却也等了一个早晨,他越想越感觉不对劲。幻想中的魔法师应该是戴着尖尖的魔法帽,拿着神秘古朴的魔法杖,而那个家伙,确实是戴着一顶帽子,也拿着手杖,不过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虚伪的骗子。
“把嘴闭上。”弗兰克只回了他一句话,表情冷峻。自离开约逊城开始,弗兰克开始觉得这趟旅途充满了不愉快。那个叫做格格斯的守卫长带着自己的骑兵竟然头也不回地先奔出了城去,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这些人是靠双腿走路的吗。或许他们知道,只是想单独占据找回军备武器的功劳!亏自己还认为那个中年汉子是一个值得相信的男人……
“无聊……”新手佣兵路西斯在团长那里吃了闭门羹,也不自讨没趣,左右望去,看见蠢货伯爵似乎正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你干什么蠢货伯爵,不要老走在我后面!我总觉得你想用那根见鬼的手杖戳我屁股,你该不会喜欢男人吧?”
“请你对伯爵放尊重点。”佣兵中,有一个矮胖子拿着一面巨大的盾牌,走在蠢货伯爵的身旁,他是佣兵团队中唯一一个不会称呼伯爵为蠢货的人。因为身材原因,大家喜欢叫他肉盾,他浑身胖成了一个球,面孔粗糙,声音却有些温和,让人听了,有一种可以信任的感觉。“你应该像另外两个新鸟那样安静一会。”
“呵呵。”路西斯冷笑了一声,把带着精致皮套的弯刀架在了肩膀上,斜眼看去,“咦?这里还有一个矮胖子呢啊!这个矮胖子佣兵叫什么来着?唉,忘记了,真是没有存在感啊……”
“你!”矮胖子佣兵瞪大了眼睛。
“怎么?你要比划比划吗?”路西斯向后跃了一步,手腕翻动,耍出来一个漂亮的刀花。
“他叫德奥达,请记住他的名字,未来战斗的时候,你会哭着喊着让他保护你的。”蠢货伯爵对着德奥达施了一个抚胸礼,“谢谢你维护我的尊严。”德奥达对他还礼,无视了路西斯的挑衅。
“你们放心,只有我保护你们的份!”路西斯反驳,他皱着眉头看着这俩人的酸腐模样,然后开始怀疑自己加入这个佣兵团决定的正确性。
他理想中的佣兵团应该是一群在森林中冒险、在马贼尸体上跳舞的热血汉子,而不应该是眼前这一群……歪瓜裂枣!现在看来,他们的脑子似乎也不怎么灵光的样子。
“不是我挑事,作为一个男人,我可受不了这样的屈辱。”娘炮先生轻轻说道。
“嘿,娘炮先生,你的武器是什么?”路西斯好奇地问着。他看见别人手里都有着各自的武器,唯独这个苗条妖娆的男人两手空空。“你的武器该不会是兰花指吧?哈哈哈哈!”
“新鸟!你应该叫讨厌鬼,你非要把整个佣兵团都得罪一番吗?你要知道,你这种连武士等级都没有的家伙,最是让人看不起的,哼!”娘炮先生捏着兰花指,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就这么决定了,以后你就叫讨厌鬼路西斯!讨厌鬼,我要提醒你的是,等你站在我们身旁帮助我们抵御敌人之后,才有资格叫我们的代号。”
“哈哈!讨厌鬼这个外号不错!我赞成。”
“娘炮先生说得不错!赞成!赞成!”
大家都在有人应着。
“哼。”路西斯轻轻哼了一声,扣了一下发痒的耳朵,然后把一团湿黄的耳屎弹飞。
“臭小子,你他妈的把耳屎弹我身上了!”鲶鱼厌恶地蹭去胸前的耳屎,怒叫。“看来必须得有人站出来教训一下你这该死的新鸟讨厌鬼!”
“哈哈哈!你不是叫鲶鱼吗?鲶鱼应该很灵活的啊……”路西斯一边说着,一边躲过了鲶鱼大手。“来呀……你过来呀!大家看我钓鱼咯!钓鱼咯!”他在佣兵团队中穿梭着,最后躲在了肉盾德奥达的身后。“快!肉盾,用你的盾牌挡住鲶鱼!”
“你他妈的!”鲶鱼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身手敏捷,只见他一闪,真就像是一条滑不溜丢的鱼一样,瞬间闪到了肉盾德奥达的身后,眼看就要逮住路西斯,却又被那小子溜走了。
不知道是谁,伸出了一条腿。
啪!
路西斯被绊倒在地。
哐哐!
路西斯还没来得及看是谁阴他,两个巨大的拳头轮番砸来。
“唔!”路西斯捂着自己的鼻子尖叫道:“该死的鲶鱼,你把我的鼻子砸断了!”路西斯从鲶鱼身下挣脱,滚到了一旁。
“哈哈哈哈!新鸟讨厌鬼被教训咯!”笑脸加鲁大笑,其他佣兵也跟着嘲笑,笑声传遍平原。
强忍着从鼻梁传进大脑的酸意和剧痛,路西斯没让已经向眼睛里凝聚的泪水流出来,该死!该死!他愤怒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寻视了一圈,没有看到鲶鱼的身影,却发现正在向着和平小镇行进的佣兵队伍已经停了下来。
嗯?发生了什么?
路西斯捂着鼻子,疑惑地朝着队伍前方看去。
只见前面五十步远的地方,黑压压地列了一排骑兵。
那不是打前站的轻甲骑兵吗?现在怎么在这等着呢?路西斯疑惑。
“走啊!怎么不走啊!人家在前面等着呢!”路西斯说道。
“列阵!肉盾!快!站到前面!”陡然间,路西斯听到了弗兰克的怒吼!整个佣兵团都行动了起来,纷纷聚拢在一起,有人高举盾牌,有人把铁剑战斧挡在了身前。
正疑惑之际,路西斯感觉到胸口传来了一阵怪异的感觉……他缓缓向自己的胸口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支箭插在了那里……而自己,还没得及产生痛觉……
第143章 惊变
他尝试从用左腿支撑自己的身体,如同之前几百次那样,他失败了,瘙痒裹挟着刺痛传进了脑海。为了夹紧木板,裤子已经被裁短,他把木板上的布条拆开,露出了断腿。他再尝试用力踏地,依旧疼痛,最后他还是拄起了贵族手杖。
“赖德,你留在这里。”朱天从床前站起来后,对着赖德说完,独自走出了医馆。
医馆外,有一百多名汉子肃然默立,统一的木棍、统一的棕色的头发、统一的麻衣。没有人说话,见朱天从医馆走出来,他们让开了一条道路,道路尽头,是那个宽脸汉子。
“巴以,我需要你的帮助,可能要来不及了……”
……
……
骑兵朝着他们整整骑射了一轮羽箭!弗兰克眼看着那两个新手佣兵胸口中箭倒在了地上,他惊怒地看着前方的骑兵,再次确定,他们就是之前约逊城警备署门口的那些家伙!
心思百转,弗兰克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可能,约逊城警备署和和平小镇的镇长是一伙的!怪不得那个隆努尔胖子一再阻拦……最后他们见阻拦不得,就要在这里杀了自己这些佣兵灭口了!
“保持队型!不要慌!不要慌!”就在一片混乱之中,弗兰克威严的声音传来,给了这些惊慌失措的佣兵们一丝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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